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所发通知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长大学[20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新生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2021级新生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原则上以班长为组长(1人),班团干部、寝室长以及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5-7人)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工作。本年度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二、认定程序
1.学生于9月24日前向班级提交《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或拍照打印),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入库资格。
注:只有经班级、学院评议小组审核入库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本年度的国家助学金(入库≠获助学金,助学金另在年底由班级在入库学生名单中进行评议)。
2.班级评议小组于9月28日(暂定)进行讨论评议、初步认定,并在“推荐档次”处打√,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在申请表上签字。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不予入库。《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必须齐全才有资格进入班级评议范围。
3.由各班班导协助评议小组组长填好的电子版《班级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班级评议小组名单于9月30日前发给21级辅导员易倩倩老师汇总,文件注明“21级专业班级”,同时交回所有学生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院将于10月8日前进行复审并公示。
三、认定标准
见《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长大学[2018]5号)(附件1)。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评议小组尤其要关注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确保他们享受最高档次资助;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把各项资助政策认真落到实处。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长大学[2018]5号)/11.docx
附件2:
《班级认定情况汇总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