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6 责任编辑:易倩倩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生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王小梅

组员:裴昊铭、龚 越、易倩倩、林 涵、刘芳萍、冯文辉、杨 璐、宋 勇、余取民、陈圆华、何志敏、罗 卓、彭霞辉、唐建洲、曹申平、王芬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名额及对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个(标准为8000元/人),全部从我院2018级学生中产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0-2021学年内未曾受过院部及以上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名专业前1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形者优先考虑(根据论文发表级别、获奖级别、课题级别等综合评议):

a.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等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b.在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排名第一);

c.作为主持人成功申报大学生创新性课题;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排名前三);

e.在体育竞赛、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在以上情形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排名第一的申请人。

(5)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9月21日-9月25日,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上报学工工作处,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生环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表》(见附件),并提交各类证书的原件。于2021年9月28日交至学工办易倩倩老师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3.院部初审、公示。9月29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10月8-10月13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4.报送材料。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至学生工作处。

5.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四、院部监督电话及信箱: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电话84261421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生环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表/1.xls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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