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3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生化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姚玲
  组员:龚越、林涵、易倩倩、刘芳萍、卢求钧、曹申平、刘敏卓

  (办公室设在力行楼四楼S421学工办)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

  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在校的2021-2024级学生(参评学生名单见http://shxy.ccsu.cn/info/1082/4968.htm

根据全国资助管理办法,我院类特困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1)直接给予较高等级资助,不占班级名额、不参与班级评定。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五类资助对象,自愿将助学金等级降为丙等;其他已获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非类特困资助对象,学生本人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退伍学生不参评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2023-2024学年内,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资助评定资格: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限选(任选)课程有三门及以上科目考核成绩不及格;受到《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且未经解除;有酗酒、参赌、涉赌等不良习惯;生活奢侈,其消费行为影响到周围人对于贫困生经济条件的界定。

  四、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我院根据学院各年级、各班困难生认定人数、等级及参评年级困难生总人数确定各年级各班级评选名额。本年度我院各年级各班级评选名额如下(附件1的五类资助对象不占名额):

学院 年级 班级名称 助学金分配
甲等 乙等 丙等
生化院 21级 21制药1 1 1 2
生化院 21级 21制药2 0 0 2
生化院 21级 21应化1 0 0 2
生化院 21级 21应化2 0 0 1
生化院 21级 21生物1 0 0 3
生化院 21级 21生物2 0 0 2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1 0 0 1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2 0 2 3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3 0 0 2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4 0 1 2
生化院 22级 22应化1 1 0 4
生化院 22级 22应化2 0 2 3
生化院 22级 22生物1 0 1 1
生化院 22级 22生物2 0 0 0
生化院 23级 23应化1 0 0 2
生化院 23级 23应化2 0 1 2
生化院 23级 23生物1 0 1 1
生化院 23级 23生物2 0 1 1
生化院 23级 23制药1 0 3 2
生化院 23级 23制药2 0 1 3
生化院 23级 23制药3 0 3 2
生化院 23级 23制药4 0 1 4
生化院 24级 24应化1 0 0 2
生化院 24级 24应化2 0 0 3
生化院 24级 24生物1 0 0 4
生化院 24级 24生物2 0 1 2
生化院 24级 24制药1 0 0 3
生化院 24级 24制药2 0 0 5
生化院 24级 24制药3 0 0 4
生化院 24级 24制药4 1 0 3
合计 3 19 71

 

  五、班级评定工作流程

  我院提供以下2种评选流程。建议各班级任选其中1种方式。

  1.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评选

  参评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至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并组织评议小组(附件3)确认申请人数及名单,根据申请表内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附件4)签名。

  2.班级投票与贫困生评议小组共同评选

  首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方式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然后,由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决定助学金等级分配。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上签名。

  六、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10月25日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个人填写、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至班级进行评议,需手写签名  

  3.班级评议、班长或评议小组组长汇总上报初评材料。各班评议后,于10月29日5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力行楼s421学工办龚老师处(不参评、直接认定的五类学生也要提交申请审批表),并同步在班级公示3天(10月28日-10月30日)

(1)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全班签好字的《班级初评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

在评定过程中,如对初评结果有疑义,请先报告本年级辅导员。
  4.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10月30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报送材料。上报相关申请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6.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七、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龚老师电话15874188660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下载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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