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 [2024]22号)、《关于开展2023-2024年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2024]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2024学年生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姚玲
组员:林涵、龚越、易倩倩、刘芳萍、曹申平、卢求钧、刘敏卓
(办公室设在力行楼四楼S421学工办)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名额及对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个(标准为10000元/人),从我院在校的2021-2023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中产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3-2024学年内未曾受过院部及以上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名专业前1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形者优先考虑(根据论文发表级别、获奖级别、课题级别等综合评议):
a.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等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b.在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排名第一);
c.作为主持人成功申报大学生创新性课题;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排名前三);
e.在体育竞赛、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在以上情形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排名第一的申请人。
(5)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9月20日至10月30日,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公布学院评选方案(第一批和第二批)。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生化学院2023-2024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表》,并提交各类证书的原件,于2024年9月24日(第一批)、11月4日(第二批)交至学工办龚老师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3.院部初审、公示。9月24日(第一批)、11月4日(第二批)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9月24日至9月30日(第一批)、11月4日至11月8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4.报送材料。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至学生工作处。
5.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四、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生化学院学工办0731-84261421或学校学生工作处0731-88097518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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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