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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09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 [2020]36号)、《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0年生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李素娟
    组员:龚越、裴昊铭、林涵、刘芳萍、各班班长及贫困生评议小组成员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

   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在校的2017-2020级学生

  (在库学生名单见http://shxy.ccsu.cn/info/1082/2321.htm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学院已公示过的七类资助对象按照甲等给予资助(本年度已获得国家专项奖学金的七类资助对象,经学生本人同意,助学金给予降档资助),不占班级名额、不参与班级评定(名单见附件1)。

   其他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见学院网站—奖助速览)的非七类资助对象,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2019-2020学年内,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资助评定资格: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限选(任选)课程有三门及以上科目考核成绩不及格;受到《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且未经解除;有酗酒、参赌、涉赌等不良习惯;生活奢侈,其消费行为影响到周围人对于贫困生经济条件的界定。

 

   四、评选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共243人,我院根据学院各年级、各班困难生认定人数、等级及参评年级困难生总人数确定各年级评选名额。本年度我院各年级评选名额如下(96名七类资助对象不在名额内):

               

学院年级班级名称助学金分配
甲等乙等丙等
生环院17级17应化1113
生环院17级17应化2113
生环院17级17环境1003
生环院17级17环境2012
生环院17级17生工1112
生环院17级17生工2001
生环院17级17制药1002
生环院17级17制药2114
生环院17级17功材1001
生环院17级17功材2113
生环院18级18应化1113
生环院18级18应化2114
生环院18级18环境1002
生环院18级18环境2113
生环院18级18生工1001
生环院18级18生工2114
生环院18级18制药1012
生环院18级18制药2001
生环院18级18功材1113
生环院18级18功材2暂无名额,如有多余名额再评议
生环院19级19应化1112
生环院19级19应化2暂无名额,如有多余名额再评议
生环院19级19环境1114
生环院19级19环境2022
生环院19级19生工1012
生环院19级19生工2114
生环院19级19制药1114
生环院19级19制药2001
生环院19级19功材1112
生环院19级19功材2012
生环院20级20应化1113
生环院20级20应化2001
生环院20级20环境1113
生环院20级20环境2001
生环院20级20生工1113
生环院20级20生工2112
生环院20级20制药1112
生环院20级20制药2113
生环院20级20功材1114
生环院20级20功材2113
合计232995

 

   五、班级评定工作流程

   我院提供以下3种评选流程。建议各班级任选其中1种方式。

     1.班级投票

   首先,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至班长,班长在全班公布申请人名单,并介绍投票规则(差额投票)。投票之前,申请人有权(自愿原则),以自我介绍的形式介绍家庭困难情况(班级也可选择只公布申请人情况、不公布申请人姓名)。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附件3)担任监票、唱票、计票任务。

   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得票情况,由多至少进行排序。取得票数前x名(x为助学金名额),为助学金候选人,助学金等级亦由票数排名决定。最后,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附件4)签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贫困生评议小组评选

   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确认申请人数及名单,根据申请表内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3.班级投票与贫困生评议小组共同评选

   首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方式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见方式1)。然后,由评议小组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决定助学金等级分配。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六、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119日,在力行楼S419召开17-20级班长会议,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1110-1111日,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个人填写、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至班级进行评议,需手写签名。

  3.班长汇总、上报初评材料。各班于1113日中午12点前,将全班签好字的《班级初评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不参与评定的七类学生也要提交申请审批表)。在评定过程中,如对初评结果有疑义,请先报告本年级辅导员。
  4.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1116-1120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5.报送材料。1123日上报相关申请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6.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七、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电话84261421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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