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2
制定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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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整理工作
学生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学院审核后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提报汇总表报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名单
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审批通过,计财处分10个月发放助学金至获助学生校园卡
回访学生
编辑:刘芳萍
审核: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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