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 -2025 学年第二学期 2021 -2024 级学生重修选课工作即将启动,请各位同学按本通知要求选课。本次选课支持在校外进行,请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在校外按时选课,逾期不再办理选课手续。未按时选课或未按要求选课的,本学期无课程学习资格和考试资格,期末不能录入考试成绩。
一、重修选课类型
类型 要求 |
跟班重修 ( 选课 ) |
单开班重修 ( 选课 ) |
跟班重修 ( 选课自修) |
单开班重修 (选课自修) |
选课前提 |
需重修的课程(或重修替代课程 )本 学期已开课。 |
需重修的课程本学期未开 课,开课学院 根据学生重修 报名情况单开 班( 重修班或 重修辅导班)。 |
需重修的课程 (或重修替代课程)本学期已开课。 |
需重修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课,开课学院 根据学生重修 报名情况单开 班( 重修班或 重修辅导班)。 |
选中条件 |
与个人课表的上课时间冲突率 小于 30%。 |
与个人课表的上课时间冲突率 大于等于 30%。 |
二、重选选课时间
1.正常重修选课
一选阶段:2 月 17 日- 2 月 21 日,学生在已开课( 同课程号或重修替代课程)的教学班中选择一个教学班跟班重修、跟班自修,或进行重修报名;
选课处理阶段:2 月 24 日- 2 月 26 日,教务处和学院根据第一阶段重修报名情况确定新增单开班(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新增重修替代课程;
二选阶段:2 月 27 日- 2 月 28 日,学生针对新增单开班(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新增重修替代课程进行选课。
2.本学期学籍异动学生重修选课
本学期教务处学籍异动( 降级、复学、转专业、选专业方向)流程处理完毕后,学籍异动学生开学初已选重修课会被清除,应在第 5 周周五-第 6 周周一登录教务系统参加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选课,具体选课时间,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科。
三、注意事项
1.重修的课程可以为本专业培养方案已开的所有课程(已经及格的课程也可重修)。补修的课程应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由于复学、转学或转专业等情况导致尚未学习的课程。
2.重修时要注意课程实际的开课学期,一般课程在一个学年内在单学期或双学期内只开一次,非课程的开课学期不允许重修。允许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课,但必须是同一课程号的课程。具体课程的开课学期,可以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3.重修选课采用“先选先得、选满为止”的方式控制选课。每个教学班会根据教室座位数确定课容量,课容量已满的教学班将会提示不能选进,这种情况学生可以等下次再重修。
4.对于理论含实践的课程,重修学生选择理论学时的教学班后,需要选择实践学时的教学班,未选实践学时的选课无效。
5.重修课可能会与学生现有课程发生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选课时系统会提示冲突率,达到一定冲突率(30%)将不允许选课,只允许选自修。冲突率指所选重修课程与学生课表中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所冲突的上课时间和重修课程全部上课时间的比率。
6.学生无需报名,直接在重修系统中进行选课。选课成功后注意在教务系统选课界面和个人课表上确认,认真核对是否选课成功。当遇到无课可选的情况时,学生应咨询开课学院具体原因,如该课程后面年级不再开课,应及时与开课学院联系。开课学院在处理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单独开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或新增课程替代方案,确定处理方式后应及时在教务处备案。如学院在处理阶段新增重修班或课程替代方案,学生应在二选进行选课,后期不再开放补选。
7.学生可自愿选择“选课自修”的方式进行重修,该方式下学生以自学为主,自愿参加课堂学习、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和实验任务,但平时成绩不计入期末总评成绩,直接以考试(考核)成绩按100%的比例计入期末总评成绩。“选课自修”选课成功后,教师成绩花名册中会被教务系统打上“自修”标记。选课结束后,学生要主动联系任课老师,咨询学习要求和考试时间。
8.选课成功后学生个人课表中会显示所有已选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重修辅导班在个人课表中不会显示),但在选课阶段可以查询到,也会出现在老师的花名册中,所有重修学生需在 3 月 3 日起进课堂上课。任课老师花名册打印时间可能在重修选课之前,如遇到任课老师的花名册没有自己名字,可在教务系统的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验证,并告知任课老师。
9.部分课程的重修要求: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分1~2 两个学期开课,第 2 个学期录成绩,只需重修开在第 2 学期的课程,其他学期的课不允许重修。
(2)《形势与政策》第八学期考核后不及格的学生,需在第八学期参加单开班重修学习。
(3)通识教育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不及格不需要重修,可以改修其他课程,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即可。
10.2020级学生起执行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2024级学生起执行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对于公共课和专业课不再开课的情况,可以使用课程替代方案进行重修,学生重修报名后可以直接用替代课程重修,替代课程不开课的学期不能重修。
11.人才培养方案版本发生变化导致既没有相同课程 (课程号相同)也没有重修替代课程的情况下,专业课重修人数达到 20 人就允许开设重修班,专业课重修人数未达到 20人的由开课学院开设重修辅导班。重修辅导班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重修辅导的时间与地点,并负责通知重修学生。重修辅导班课表在教务系统个人课表中不会显示。
教务处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