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责任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长大发[2022]3 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22-2023学年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全校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且原则上每个班级人数不超过38人,不新增行政班。

2.公开公平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在各学院网站发布,报教务处备案。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3.集中办理原则。各学院于规定日期前集中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2022级学生,2021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必须降级。

2.原则上转入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 《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长大发[2022]3号)第三章“转专业条件”。

三、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方案应包含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及各专业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等信息。

2.各学院应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五人及以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等,可对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可接收学生数的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另行组织考试,并结合面试考核的成绩,进行加权计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二级学院申报接收计划

各二级学院确定专人负责转专业工作,并及时将转专业负责人告知学籍科。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负责人在2023年2月10日之前将《附件1:各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填好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需要院长或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教务处将汇总各学院的拟接收计划,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二级学院制定选拔方案

各二级学院制定转入考核选拔方案,20232月16-17日将考核选拔方案在学院网站公布提交教务处备案

3.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通知要求于2023220-22日提交《附件2: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至所申请转入学院。各二级学院将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于2023年2月23日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反馈各转出、转入学院。

各转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入名单于2023年2月23-24日在学院公示。学生可根据申请情况撤回原《申请表》,并于2023年2月23-24日重新申请其他专业,提交新《申请表》至转入学院。转入学院2023年2月24日下班前汇总新申请转入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反馈各转出、转入学院。

4.二级学院组织考核

各二级学院在2023年33日之前根据审核通过的转入名单通知学生进行考核,并完成考核选拔。2023年310日之前,各转入学院在学院网站或信息公示栏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各转入学院在《申请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并将《申请表》(纸质档)和《附件3:长沙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一览表》提交至教务处复核汇总。

个别专业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接收比例。

5.校长办公会审定

教务处将复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提请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工作部(处)、纪委办公室等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名单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6.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教务处领取《长沙学院转专业学生报到注册表》办理转专业手续,到转入学院相关专业报到就读。相关事项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院须多渠道通知学生,除 QQ  群或微信群通知外,还需电话或短信通知学生。

2.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专升本”、艺术类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对于违规申请者,一旦查实,将严惩。

4.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应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5.转出人数较多的学院应积极反思专业培养方案及存在的不足,增加专业吸引力;对转入学院人数较多的学院应做好学生选拔及后期专业培养指导工作。

6.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转专业咨询电话:84261340;监督电话:84261284。

  附件:1.各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2.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长沙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学生情况一览表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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