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责任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践教学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全体师生生命健康权益,进一步夯实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实训(以下简称“实习”)工作和主体责任,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基本要求

校外实习要求各学院做好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的师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各学院原则上安排学生在省内实习,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各学院根据实习性质与特点,可采取线上、线下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实习建议统一租车往返实习地点。

  二、实习管理

(一)实习申请流程

1.长沙市内实习申请

长沙市内实习(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四个县、市、区)由学院提交“长沙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见附件1),并附上实习计划书和实习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经批准备案方可外出实习。  

2.长沙市外实习申请

(1)长沙市外实习需先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院提交“长沙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见附件1),并附上实习计划书和实习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经批准备案方可外出实习。

(2)实习指导教师需向学校疫情防控办提交长沙学院新冠疫情期间教职工个人出行申请表,方可带队出市实习。

(二)实习返校流程

1.长沙市内实习结束后,实习教师和学生按照学校防控工作要求有序返校。

2.长沙市外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带队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返校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审批同意的材料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按照学校防控工作要求有序返校。

3.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返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返校,学生需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4.返校后是否做核酸检测,由学校视情况研究决定,核酸检测的费用由学校支出。

三、实习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实习期间师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地点,做到实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对正在进行的校外实习,各学院要建立实习实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每天向指导老师报备“两码”情况、体温情况及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健康码、体温及健康状况异样,第一时间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积极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

四、建立实习台帐

1.各学院要建立校外实习学生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校外实习学生台帐工作,切实掌握每名学生实习时间、地点、是否住校等情况,同时填写《XXX学院校外实习实训信息报送员登记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杨珊老师。

2.各学院校外实习实训信息报送员每周五17:00前报送《XXX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杨珊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8608705@qq.com,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统计报送信息。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高度重视校外实习管理工作,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共同保障校外实习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长沙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docx

附件2:校外实习实训信息报送员登记表.docx

附件3:XXX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统计表.xlsx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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