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9 责任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于20211119日起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二级学院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实验用品仓库及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情况

1.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

2.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特别是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更新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书。

2.是否明确专职安全员。

3.是否成立学院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三)实验室公共安全工作

1.实验室建筑、空间及设备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室名称准确规范,门牌醒目。

2.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消火栓、灭火器具、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应急照明、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备有效。

3.实验室疏散通道是否通畅。

4.防盗措施是否完备,是否充分利用现代化条件及手段。

5.实验室“三废”管理与处理是否安全规范。

6.实验室安全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上墙,执行是否到位、有效。

7.实验室物品摆放、使用是否合理规范,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8.有毒、有害、生物、化学等药品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实验室管理是否科学合理。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实验的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实验室内是否具有控制明火和表面高温的措施和能力,是否对实验电气设备进行了防爆、避免电气火花等必要措施。

3)危险化学品是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是否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化学试剂是否按照要求隔离、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是否具有通风设施,卫生是否达标。

4)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是否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6)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7)是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2.工程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到钳工、技术测量、焊接及机械加工等实验实训的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是否通过消除产生危险的原因、提供防护装置或者个人防护装备等实现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

2)是否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及安全知识培训等措施。

3.电气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电气运行与控制及与电相关联的实验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实验室内电源、电线布局是否合理,防止异常带电措施是否得当。

2)实验室内是否采取抑制、泄漏中和措施(接地、增湿、采用导静电地面、穿防静电工作服、导静电鞋等)消除静电危害。

三、检查方式

1.自检自查: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立即处理。

2.学校检查: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并针对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检查时间安排

1.  1119日至1125日为各二级学院自查整改时间,于11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后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13635518@qq.com邮箱。

2.1129日至121日学校进行抽查,126日完成学校自查报告。

五、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发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

2.进一步做好国家、省、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及相关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并建立健全危险品、化学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3.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走过场,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状况,若发现一般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并报教务处。

4.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写清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数、准备间数、库房数、房间及分布、管理人员、制度等),按照检查内容逐一对照,总结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