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12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 [20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生化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另行发布)。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姚玲
组员:龚越、林涵、易倩倩、刘芳萍、曹申平、卢求钧、刘敏卓
(办公室设在力行楼四楼S421学工办)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品学兼优的2021-2023级学生。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库名单见http://shxy.ccsu.cn/info/1082/4968.htm)
2.评选名额分配: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29人,我院根据参评年级专业及我院困难生总人数确定各年级专业的评选名额,计算方法为:(某年级某专业的在库困难生人数÷参评年级的困难生总人数)×总名额。
参评年级困难生总人数为171人,故本年度我院各年级各专业评选名额如下:
参评年级专业 |
在库困难学生人数 |
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 |
21级应化 |
10 |
2 |
21级生物 |
11 |
2 |
21级制药 |
15 |
2 |
22级应化 |
22 |
4 |
22级生物 |
6 |
1 |
22级制药 |
34 |
6 |
23级应化 |
16 |
3 |
23级生物 |
9 |
1 |
23级制药 |
48 |
8 |
总计 |
171 |
29 |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于10月13日当天内,将纸质版交至力行楼s421门外桌上,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3.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拟定于10月14日-10月18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4.报送材料。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至学生工作处。
5.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五、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龚老师电话15874188660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