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标准

详见《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见本通知附件)。

三、2024级新生认定程序

1.成立工作小组。2024级新生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原则上以班长为组长(1人),班团干部、寝室长以及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5-6人)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工作。本年度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备案。

2.学生提交申请。学生于9月27日前向班级提交纸质版《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如有相应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复印件打印件均可),申请表相关内容要求真实、具体,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入库资格。 注:只有经班级和学院评议小组初审、学校资助中心复审后通过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本年度的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学生≠获助学金,助学金在年底由班级在入库学生名单中另行评议。未通过认定、建档的学生不能享受本学年相关资助政策待遇)。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于班级评议小组开会当天将材料带到力行楼。

3.班级评议小组于9月28日(暂定本周六上午)在力行楼s419开会,进行分班讨论评议、初步认定,并在申请表空白处标明认定等次(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不予入库。

4.初评完成后,各班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给学工办的材料如下:

(1)班长填好的电子版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2);

(2)由班导或驻班积极分子协助班长填好的本班电子版《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

(3)由组长填写的本班纸质版《班级初评汇总表》(附件4),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在申请表上签字(手写签名)。

请按照以上要求,于9月30日下午6点前将电子版文件发到邮箱105282924@qq.com,文件注明“24级专业班级”,并于9月30日当天交回所有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如有)至学工办,学院将于当天进行复审。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各年级各班级应以此次认定工作为契机,深入学生班级、寝室,了解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未通过认定、建档的学生不能享受本学年相关资助政策待遇。各班级评议小组尤其要关注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确保他们享受最高档次资助;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把各项资助政策认真落到实处。

2.规范程序。各年级各班级应严格公示制度,确保整个工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程序规范。

3.严肃纪律。申请学生应保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