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8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学生手册第140页)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生化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姚玲
    组员:裴昊铭、龚越、林涵、易倩倩、卢求钧、曹申平、刘敏卓

   (办公室设在力行楼四楼S421学工办,学工办主任裴昊铭为办公室主任)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

    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在校的2019-2022级学生(参评学生名单见附件1可参评学生名单

根据最近发布的全国资助管理办法,学院已公示过的类资助对象给予较高等级资助(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类资助对象,经学生本人同意,助学金给予降档资助),不占班级名额、不参与班级评定(名单见附件2)。其他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非类资助对象,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2021-2022学年内,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资助评定资格: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限选(任选)课程有三门及以上科目考核成绩不及格;受到《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且未经解除;有酗酒、参赌、涉赌等不良习惯;生活奢侈,其消费行为影响到周围人对于贫困生经济条件的界定。

 

    四、评选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共149人,我院根据学院各年级、各班困难生认定人数、等级及参评年级困难生总人数确定各年级评选名额。本年度我院各年级评选名额如下(74类资助对象不在名额内):

学院 年级 班级名称 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甲等 乙等 丙等
生化院 19级 19应化1 1 1 2
生化院 19级 19应化2 0 0 2
生化院 19级 19生工1 1 0 2
生化院 19级 19生工2 0 1 4
生化院 19级 19制药1 0 1 2
生化院 19级 19制药2 0 0 1
生化院 20级 20应化1 2 0 2
生化院 20级 20应化2 0 0 2
生化院 20级 20生工1 0 0 2
生化院 20级 20生工2 0 0 2
生化院 20级 20制药1 1 1 2
生化院 20级 20制药2 1 0 3
生化院 21级 21制药1 0 1 4
生化院 21级 21制药2 1 0 1
生化院 21级 21应化1 0 0 2
生化院 21级 21应化2 0 1 0
生化院 21级 21生工1 1 0 3
生化院 21级 21生工2 0 0 2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1 1 0 2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2 1 0 3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3 0 0 2
生化院 22级 22制药4 1 1 2
生化院 22级 22应化1 1 1 3
生化院 22级 22应化2 1 0 2
生化院 22级 22生工1 0 1 1
生化院 22级 22生工2 0 0 0
合计 13 9 53

    五、班级评定工作流程

我院提供以下3种评选流程。建议各班级任选其中1种方式。

    1.班级投票

    首先,参评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交至班长(或指定班委),班长或班委在全班公布申请人名单,并介绍投票规则(差额投票)。投票之前,申请人有权(自愿原则),以自我介绍的形式介绍家庭困难情况(班级也可选择只公布申请人情况、不公布申请人姓名)。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附件4)担任监票、唱票、计票任务。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得票情况,由多至少进行排序。取得票数前x名(x为助学金名额),为助学金候选人,助学金等级亦由票数排名决定。最后,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附件5)签名。

    2.贫困生评议小组评选

    参评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交至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并组织评议小组(附件4)确认申请人数及名单,根据申请表内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附件5)签名。

    3.班级投票与贫困生评议小组共同评选

    首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方式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见方式1)。然后,由评议小组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决定助学金等级分配。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上签名。

 

    六、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1031日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个人填写、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提交至班级进行评议,需手写签名。   

    3.班级评议、班长或评议小组组长汇总上报初评材料。各班可根据实际,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进行班级评议,并于1125点前,将全班签好字的《班级初评汇总表》纸质版(附件5)、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力行楼s421学工办龚老师处(不参与评定的七类学生也要提交申请审批表),并同步在班级公示3天(11月2日-11月4日)。在评定过程中,如对初评结果有疑义,请先报告本年级辅导员。
    4.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11月3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报送材料。上报相关申请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6.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七、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龚老师电话15874188660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下载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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