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6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 [202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2022学年生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姚玲
  组员:裴昊铭、林涵、龚越、易倩倩、曹申平、卢求钧、刘敏卓

(办公室设在力行楼四楼S421学工办,学工办主任裴昊铭为办公室主任)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名额及对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1个(标准为8000/人),从我院2019-2021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中产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1-2022学年内未曾受过院部及以上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名专业前1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形者优先考虑(根据论文发表级别、获奖级别、课题级别等综合评议):

a.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等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b.在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排名第一);

c.作为主持人成功申报大学生创新性课题;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排名前三);

e.在体育竞赛、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在以上情形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排名第一的申请人。

5)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 923-925日,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生化学院2021-202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表》,并提交各类证书的原件。于2022928日交至学工办龚越老师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3.院部初审、公示。929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930-1011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4.报送材料。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至学生工作处。

5.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四、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生化学工办电话84261421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下载:2021-202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表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6日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