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6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 [2021]41号)、《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生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姚玲
组员:龚越、裴昊铭、林涵、刘芳萍、易倩倩、各班班长及贫困生评议小组成员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

 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在校的2018-2021级学生(在库学生名单见http://shxy.ccsu.cn/info/1082/3187.htm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学院已公示过的类资助对象按照甲等给予资助(本年度已获得国家专项奖学金的类资助对象,经学生本人同意,助学金给予降档资助),不占班级名额、不参与班级评定(名单见附件1)。

 其他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见学院网站—奖助速览)的非类资助对象,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2020-2021学年内,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资助评定资格: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限选(任选)课程有三门及以上科目考核成绩不及格;受到《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且未经解除;有酗酒、参赌、涉赌等不良习惯;生活奢侈,其消费行为影响到周围人对于贫困生经济条件的界定。

四、评选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共250人,我院根据学院各年级、各班困难生认定人数、等级及参评年级困难生总人数确定各年级评选名额。本年度我院各年级评选名额如下(107类资助对象不在名额内):

 

学院

年级

班级名称

助学金分配

甲等

乙等

丙等

生环院

18级

18应化1

0

1

3

生环院

18级

18应化2

1

1

5

生环院

18级

18环境1

0

1

1

生环院

18级

18环境2

0

1

3

生环院

18级

18生工1

1

1

3

生环院

18级

18生工2

1

2

5

生环院

18级

18制药1

0

1

1

生环院

18级

18制药2

0

1

1

生环院

18级

18功材1

1

1

3

生环院

18级

18功材2

0

0

0

生环院

19级

19应化1

0

1

3

生环院

19级

19应化2

0

1

1

生环院

19级

19环境1

1

1

5

生环院

19级

19环境2

0

1

3

生环院

19级

19生工1

0

1

2

生环院

19级

19生工2

1

1

4

生环院

19级

19制药1

1

1

3

生环院

19级

19制药2

0

0

0

生环院

19级

19功材1

0

1

2

生环院

19级

19功材2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应化1

1

1

3

生环院

20级

20应化2

0

0

0

生环院

20级

20环境1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环境2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生工1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生工2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制药1

0

1

3

生环院

20级

20制药2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功材1

0

1

1

生环院

20级

20功材2

0

1

3

生环院

21级

21制药1

1

1

4

生环院

21级

21制药2

0

1

3

生环院

21级

21应化1

0

1

1

生环院

21级

21应化2

0

1

1

生环院

21级

21生工1

1

1

4

生环院

21级

21生工2

0

1

1

生环院

21级

21功材1

0

1

2

生环院

21级

21功材2

0

1

3

生环院

21级

21环境1

1

1

5

生环院

21级

21环境2

0

1

2

合计

11

38

90

 

五、班级评定工作流程

我院提供以下3种评选流程。建议各班级任选其中1种方式。

1.班级投票

 首先,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至班长,班长在全班公布申请人名单,并介绍投票规则(差额投票)。投票之前,申请人有权(自愿原则),以自我介绍的形式介绍家庭困难情况(班级也可选择只公布申请人情况、不公布申请人姓名)。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附件3)担任监票、唱票、计票任务。

 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得票情况,由多至少进行排序。取得票数前x名(x为助学金名额),为助学金候选人,助学金等级亦由票数排名决定。最后,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附件4)签名,交至力行楼s421易老师处。

2.贫困生评议小组评选

 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确认申请人数及名单,根据申请表内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至力行楼s421易老师处。

3.班级投票与贫困生评议小组共同评选

 首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方式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见方式1)。然后,由评议小组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决定助学金等级分配。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至力行楼s421易老师处。

六、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1027日,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个人填写、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至班级进行评议,需手写签名,并同步在班级公示3天(10月28日-10月30日)

3.班长汇总、上报初评材料。各班于10283点前,将全班签好字的《班级初评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力行楼s421学工办易老师处(不参与评定的五类学生也要提交申请审批表)。在评定过程中,如对初评结果有疑义,请先报告本年级辅导员。
4.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11月1日-11月5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5.报送材料。11月7日上报相关申请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6.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七、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易老师电话13027484279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下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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