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09 责任编辑:龚越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 [2020]36号)、《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0年生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李素娟
    组员:龚越、裴昊铭、林涵、刘芳萍、各班班长及贫困生评议小组成员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

   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在校的2017-2020级学生

  (在库学生名单见http://shxy.ccsu.cn/info/1082/2321.htm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学院已公示过的七类资助对象按照甲等给予资助(本年度已获得国家专项奖学金的七类资助对象,经学生本人同意,助学金给予降档资助),不占班级名额、不参与班级评定(名单见附件1)。

   其他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见学院网站—奖助速览)的非七类资助对象,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2019-2020学年内,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资助评定资格: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限选(任选)课程有三门及以上科目考核成绩不及格;受到《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且未经解除;有酗酒、参赌、涉赌等不良习惯;生活奢侈,其消费行为影响到周围人对于贫困生经济条件的界定。

 

   四、评选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共243人,我院根据学院各年级、各班困难生认定人数、等级及参评年级困难生总人数确定各年级评选名额。本年度我院各年级评选名额如下(96名七类资助对象不在名额内):

               

学院 年级 班级名称 助学金分配
甲等 乙等 丙等
生环院 17级 17应化1 1 1 3
生环院 17级 17应化2 1 1 3
生环院 17级 17环境1 0 0 3
生环院 17级 17环境2 0 1 2
生环院 17级 17生工1 1 1 2
生环院 17级 17生工2 0 0 1
生环院 17级 17制药1 0 0 2
生环院 17级 17制药2 1 1 4
生环院 17级 17功材1 0 0 1
生环院 17级 17功材2 1 1 3
生环院 18级 18应化1 1 1 3
生环院 18级 18应化2 1 1 4
生环院 18级 18环境1 0 0 2
生环院 18级 18环境2 1 1 3
生环院 18级 18生工1 0 0 1
生环院 18级 18生工2 1 1 4
生环院 18级 18制药1 0 1 2
生环院 18级 18制药2 0 0 1
生环院 18级 18功材1 1 1 3
生环院 18级 18功材2 暂无名额,如有多余名额再评议
生环院 19级 19应化1 1 1 2
生环院 19级 19应化2 暂无名额,如有多余名额再评议
生环院 19级 19环境1 1 1 4
生环院 19级 19环境2 0 2 2
生环院 19级 19生工1 0 1 2
生环院 19级 19生工2 1 1 4
生环院 19级 19制药1 1 1 4
生环院 19级 19制药2 0 0 1
生环院 19级 19功材1 1 1 2
生环院 19级 19功材2 0 1 2
生环院 20级 20应化1 1 1 3
生环院 20级 20应化2 0 0 1
生环院 20级 20环境1 1 1 3
生环院 20级 20环境2 0 0 1
生环院 20级 20生工1 1 1 3
生环院 20级 20生工2 1 1 2
生环院 20级 20制药1 1 1 2
生环院 20级 20制药2 1 1 3
生环院 20级 20功材1 1 1 4
生环院 20级 20功材2 1 1 3
合计 23 29 95

 

   五、班级评定工作流程

   我院提供以下3种评选流程。建议各班级任选其中1种方式。

     1.班级投票

   首先,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至班长,班长在全班公布申请人名单,并介绍投票规则(差额投票)。投票之前,申请人有权(自愿原则),以自我介绍的形式介绍家庭困难情况(班级也可选择只公布申请人情况、不公布申请人姓名)。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附件3)担任监票、唱票、计票任务。

   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得票情况,由多至少进行排序。取得票数前x名(x为助学金名额),为助学金候选人,助学金等级亦由票数排名决定。最后,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附件4)签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贫困生评议小组评选

   申请人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确认申请人数及名单,根据申请表内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3.班级投票与贫困生评议小组共同评选

   首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方式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见方式1)。然后,由评议小组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决定助学金等级分配。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汇总表上》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六、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119日,在力行楼S419召开17-20级班长会议,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1110-1111日,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个人填写、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至班级进行评议,需手写签名。

  3.班长汇总、上报初评材料。各班于1113日中午12点前,将全班签好字的《班级初评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不参与评定的七类学生也要提交申请审批表)。在评定过程中,如对初评结果有疑义,请先报告本年级辅导员。
  4.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于1116-1120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5.报送材料。1123日上报相关申请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6.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七、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电话84261421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下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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