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新生申请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长沙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医保发[201952号文件)的规定,高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人员250/年(普通学生正常缴费金额)。

  困难大学生188/年;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个人、“三无”人员不缴费。符合以上人员类型的2020级同学可申请医保减(免)。

 

  一、人员类型的认定条件

   1.困难大学生认定:按学校有关规定,由学生处审核并认定贫困生等级,由参保人员户籍地村民(社区)委员会出具证明并盖公章

   2.低保人员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学生本人需在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中),以上一年度户籍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件为核定依据。若低保证签发日期为往年的,需提供最近一年领取低保费的存折证明。

   3.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学生本人需在扶贫证或者扶贫手册家庭成员名单中),以户籍地民 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核发的有效扶贫证或扶贫手册为核定依据,包括“扶贫对象”、“扶贫低保”、“扶贫三无”等情况。

   4. 重度残疾人员:参保人员持有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

   5.“三无”人员认定:由参保人员户籍地村民(社区)委员会出具证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并盖公章即可。

 

  二、申请认定截止时间

  请于10月27日中午之前将证明材料交至力行楼四楼s421龚老师处。

  请注意,本年度已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且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同学,本次申请无需再次提交,学院学工办将统一复印。没有申请入库但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同学,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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