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国家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7-03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院教务办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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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实验室国家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长大教《长沙学院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2018168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要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切实做好管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管制类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8版)等国家管制范围的化学品。

第三条 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责任。

1)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对管制类化学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学院书记与院长对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2)教学副院长对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科研副院长对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3)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对教学、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入库、存储、出库负管理责任;

4)学院危化品管理专员对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入库、存储、出库,对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入库、存储、出库等负直接责任。

5)教学类实验室的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归还等负管理责任;

6)各科研平台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由本平台经费或项目经费支出所购置的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入库、存储、出库、使用负管理责任;

7)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人对管制类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归还、使用后废物处理与处置等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管制类化学品的购置。

1)禁止任何教师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存储、使用、交易管制类化学品,因其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2)各实验室申请购置本科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须由各实验室主任提交申请单(见附表1),完成申请流程后交实验实训中心,然后将卖方资质等相关资料上传公安系统(需要上系统的),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在购买完成后,需将银行转账回执提交给实验实训中心专职管理人员。

3)申请购置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由申请人提交申请单(见附表2),完成申请流程后交实验实训中心,然后将卖方资质等相关资料上传公安系统(需要上系统的),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在购买完成后,需将银行转账回执提交给实验实训中心专职管理人员。

第五条 管制类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1)管制类化学品需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要建立购置管理的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管制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入库由危化品专员负责,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与1名专业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入库。

3)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入库由危化品专员与采购人共同负责,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入库。

4)管制类化学品的出库,须领用人与危化品专员共同签字负责。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的领用人与使用人只能是各实验室主任与专任实验教师。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的领用人为采购人。

5)各实验室在领用管制类化学品时必须是按需领用,如果用后有剩余应及时交保管仓库,并做好登记与签字。教师在领用管制类化学品时须提交管制类化学品领用申请单(见附表3),并对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见附表4)。

6)管制类化学品的入库、存储、出库等台账需有主管教学与科研的副院长定期进行审查签字确认。

第六条 管制类化学品的存放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品储存管理条例的要求。使用放射源的实验室,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地点应注意通风、防热、防潮、防冻,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根据劳动保护条例对保管人员实施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各存放单位要积极配合市防疫站,做好监测、监督、治理和定期检查工作。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化学品的存储须专柜存放,实行存放房间双门双锁,存放柜子双锁,钥匙分别由危化品专员与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各自保存。

第七条 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与使用过程所涉及人员要熟悉化学品的性质与安全知识,掌握事故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法,确保安全。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有关安全措施。发生失盗、短缺及其它意外情况,要立即上报。

第八条 对所保管和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严禁随意转送和非法交易,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人员和各级主管领导都应以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相关部门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

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审批单(试行)

采购单位

所购置管制类化学品基本情况(化学品名称,规格、采购数量、用途)

实验室主任确认签名

(签名)

实验实训中心审核意见

(签名)

生环院教学副院长意见

 (签名)

生环院书记、院长意见

  (签名)

保卫处领导意见

(签名)

2

科研用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审批单(试行)

采购人姓名

采购人单位

所购置管制类化学品基本情况(化学品名称,规格、采购数量、用途、危险或管控类别)

卖方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地址、公司法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

采购人承若

本人承诺:本管制类化学品在采购与使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长沙学院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因未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所造成的违法后果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经费支出的项目负责人意见

(签名)

生环院科研副院长意见

(签名)

生环院书记、院长意见

(签名)

保卫处领导意见

(签名)

3

管制类化学品领用申请单(试行)

领用人员所属实验室或科研平台

领用人承诺

本人承诺:本管制类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长沙学院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因未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所造成的违法后果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领用时间:

管制类化学品名称、数量、危险属性、用途

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地点

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地点负责人意见

(签名)

领用人员所属实验室或平台管理人员意见

 (签名)

4

管制类化学品使用记录单(试行)

使用人员姓名

使用地点、所用管制类化学品名称

使用过程详细记录(管制类化学品使用量、剩余量为重点记录内容)

使用人员所属实验室或平台管理人员审查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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