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长沙学院学生工作处办通[2017]13号》文件精神,生环院切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根据认定工作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报以下254名同学(见附件1)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特此公示,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辅导员反馈,受理电话:0731-84261421。
附件1
注:名单中带*的同学,需要另外提供申请理由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等)和《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老生)》(此表需要当地的镇级民政部门章)。材料需在2017年9月8号之前交于生环院办(明志楼302)。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入库或升等级资格。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