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责任编辑:龚越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及条件

 1.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以后至今,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长期需要治疗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虽有全额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仍无法缴纳学费和保障基本生活要求的学生。

 3.参评学生必须来源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库名单见http://shxy.ccsu.cn/info/1082/2321.htm),遭遇突发事件前没有入库需要资助的学生,应及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4.在校期间有不良诚信记录者、2020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本学年有3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参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学费减免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提交《长沙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和能说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相关材料共2样申请材料,请如实填写,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2.班级评议:根据申请人材料及实际情况,各班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初定减免名单及等级后,由班长填写好《学生学费减免班级意见》(见附件2),全班同学在意见表上签名。具体减免额度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已获资助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学院初审:对班级上报的减免推荐名单及等级进行评定,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学费减免名单最终以学校审核、公示、审批后的名单为准)

 4.学校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5.办理减免:学生被减免的学费金额直接冲抵本人应缴学费金额。(注:只冲抵学费,不含书费、住宿费等)

 三、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按照学校要求,各年级、各班应于322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力行楼s421学工办龚老师。

 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纸质版——学生申请表、能说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相关材料、全班签字的班级意见表。

 2.电子版——班级汇总表 (见附件3)。

 

附件下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316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