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办通 [2020]39号)及《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 [2017]3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生环学院2020年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审工作方案。
一、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全湘燕
副组长:李素娟
组员:龚越、裴昊铭、林涵、刘芳萍、各班班主任、院学生会学习部、各班班长及学委
二、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在校的2017-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
2019-2020学年内,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优和申请奖学金资格:有旷课行为或因病、因事假缺课累计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5以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有考试或考查科目不合格(即使补考及格也无参评资格);拒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恶意拖欠学费。
1.校设奖学金
(1)申请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②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2019-2020年度综测排名本专业前3%的学生可申请甲等奖学金;前4%-9%的可申请乙等奖学金;前10%-18%的可申请丙等奖学金。注:此处的参评学生人数不含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在综测排名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排名靠前的申请人。
③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讲究卫生,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身心健康。
(2)推荐名额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校设奖学金名额169人(甲等28人、乙等56人、丙等85人)。我院根据学院各年级人数及参评年级总人数确定各年级评选名额,计算方法为:(年级人数÷参评年级总人数)×各等次名额。本年度我院各年级评选名额如下:
年级 |
名额人数 |
甲等奖学金 |
乙等奖学金 |
丙等奖学金 |
2017级 |
9 |
17 |
27 |
2018级 |
9 |
19 |
28 |
2019级 |
10 |
20 |
30 |
合 计 |
28 |
56 |
85 |
2.优秀学生干部
(1)申请条件
①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素养,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工作热心、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能赢得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④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
⑤分配予我院推荐名额中的参评学生,应在院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及院学生会、班委会担任职务,且担任该项工作的时间达半年以上(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评选;校宣传部的学生干部由校宣传部评选)。
(2)推荐名额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49人。结合实际,本年度我院学生会及各年级评选名额如下:
年级/院学生会 |
2017级 |
2018级 |
2019级 |
院学生会 |
名额人数 |
13 |
13 |
13 |
10 |
总计 |
49人 |
3.优秀班集体
(1)申请条件
①班委会具有较强的凝聚力,班委会成员政治素质较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务实、乐于奉献,组织能力较强,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班级工作,成效显著;
②班级学生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遇事能顾全大局,班级形成了良好道德风气;
③班级的寝室文明建设活动开展经常,获“文明寝室”数名列前茅;
④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出勤率高,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普遍良好,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
⑤班委会开展文体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化,全班同学参加踊跃,素质明显提高,体育达标率90%以上(其中优良率达40%以上)。
注:凡班集体成员中出现因重大违纪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班级寝室在学校组织的检查评比中被列为“不合格寝室”的,则取消班集体评优资格。
(2)推荐名额
本年度学校分配予我院优秀班集体名额3个。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11月9日,在力行楼S419召开17-19级班长会议,做好本年度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选的宣传工作,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2.个人申请、班长审核后统一提交。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校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由各班班长审核后,于11月12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同时填写《校设奖学金、优秀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3.班集体申请。符合评选条件、有意参评的班集体填写《优秀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4),于11月11日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05282924@qq.com,标题注明:年级专业班级+优秀班集体申报,拟定于11月12日进行PPT答辩,请参评班级做好相关准备。
4.院部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于11月16日-11月20日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并完成信息录入。
5.报送材料。11月23日上报所有评审推荐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6.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五、院部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的获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电话84261421反映情况。对造假骗取校内评优奖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发放的学金,并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下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