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7-11-02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关于开展2017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3]2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在2017-2018贫困生库(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除外);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

(七)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学院已公示过的七类资助对象按照甲等给予资助,不占班级名额、不参与班级评定。

2.申请人挂科门数不超过两门

3.申请人生活作风勤俭节约、朴实。

二、班级评定工作流程

我院提供以下3种评选流程。建议各班级任选其中1种方式在班级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

1.班级投票

首先,申请人将申请表交至班长,班长在全班公布申请人名单,并介绍投票规则(差额投票)。投票之前,申请人有权(自愿原则),以自我介绍的形式介绍家庭困难情况。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担任监票、唱票、计票任务。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得票情况,由多至少进行排序。取得票数前x名(x为助学金名额),为助学金候选人,助学金等级亦由票数排名决定。最后,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班级初评汇总表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于生环院院办。

2.贫困生评议小组评选

申请人将申请表交至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确认申请人数及名单,根据申请表内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班级初评汇总表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于生环院院办。

3.班级投票与贫困生评议小组共同评选

首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方式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见方式1)。然后,由评议小组,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决定助学金等级分配。评议小组当场宣布评选结果,确保全班同学无异议并在班级初评汇总表上签名。完成填写后,交于生环院院办。

三、评定名额分配及上报时间

各年级、各班级评定名额详见附件。

请各班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班级初评汇总表交生环院院办龚老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4261421。在评定过程中,如对初评结果有疑义,请先报告本年级辅导员老师。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  11月1日

附件:


甲等助学金名额

乙等助学金名额

丙等助学金名额

14环境1

1

2

2

14环境2

1

1

1

14生工1

1

2

2

14生工2

1

1

2

14应化1

2

3

3

14应化2

1

2

2

14制药1

1

3

3

14制药2

1

2

2

15功材1

1

3

3

15功材2

1

3

3

15环境1

1

2

2

15环境2

1

1

1

15生工1

1

2

2

15生工2

1

2

2

15应化1

1

1

2

15应化2

0

1

1

15制药1

1

2

2

15制药2

1

2

2

16功材1

1

2

2

16功材2

1

1

1

16环境1

1

2

2

16环境2

1

2

2

16生工1

1

2

2

16生工2

1

2

2

16应化1

1

1

1

16应化2

1

1

2

16制药1

1

2

2

16制药2

1

2

2

17功材1

1

1

2

17功材2

1

2

2

17环境1

1

1

1

17环境2

1

1

2

17生工1

1

1

1

17生工2

1

1

1

17应化1

1

1

2

17应化2

1

2

2

17制药1

 因参评人数<2,故暂未核定该班级名额

17制药2

1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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