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责任编辑:龚越 来源: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0〕315号)要求,现将有关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推荐名额
1.类别一: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11人。
2.类别二:我院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2人。招就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标准为参与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审核不通过的学生,若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标准,可直接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特别注意: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以上均需符合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1.电子版申请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3月6日上午9点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龚老师邮箱105282924@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专业+姓名”。
2.纸质版申请材料:学院组织评审后,拟于3月8日公示推荐上报名单,请申请人于3月9日上午12点前将班主任签字的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工办龚老师,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下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3月4日